起诉状、答辩状是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第一步,第一批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以来,红兴隆人民法院做优辅导服务、做细应用指引、做深智能辅助、做实提质增效切实以示范文本“小切口”,撬动司法效能“大变革”。
近日,闫某来到红兴隆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咨询起诉立案事宜。闫某称刘某、孙某拖欠其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5万元。法庭干警引导闫某参照民间借贷纠纷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进行填写。
“要素式起诉状能更清晰地列明关键诉求和事实要素,有助于快速锁定案件焦点。”负责引导的法庭干警解释道。在法庭干警的指导下,闫某高效完成了填写,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条理分明。
立案过程中,闫某同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名下房产作为担保,称多次联系二被告均未获回应。法庭依法快速审查立案并作出保全裁定,第一时间冻结了孙某、刘某的微信、银行账户等财产。
保全措施的强力实施迅速产生了效果。账户被冻结后,孙某主动联系法庭请求调解,表示愿意积极还款。刘某认可借款事实,但表示收入微薄,无力承担高额利息,同意分期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鉴于二被告均身处外地,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
“要素式文书如同‘导航图’,让我们能直奔主题,高效聚焦核心分歧。”得益于要素式起诉状对核心事实和争议点的清晰呈现,承办法官得以迅速归纳本案争议焦点:闫某主张的8年累积利息过高,与二被告的实际偿还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这一核心争议,向闫某充分说明了二被告的经济状况、分期还款可能存在的执行风险及后续困难,并询问其是否愿意在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的前提下,适当减免部分利息。经过调解,闫某最终同意,若二被告能一次性付清本金,将适当减少利息,并放弃其他诉求。二被告表示同意,并通过线上方式全额履行完毕,该起纠纷于三日内高效化解。
红兴隆人民法院不断拓展示范文本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助力当事人准确、全面反映诉求,提升纠纷化解质效,着力通过规范化、高效化的举措,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可持续的方式抵达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