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先行调解+心理疏导”巧解离婚案 破镜再续缘

发布时间:2025-07-03 10:08:14



    2025年以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先行调解机制,构建起主体多元、流程规范、方式多样、措施灵活的解纷新模式,解锁司法便民“快捷键”,让矛盾纠纷化解更高效、更省心、更和谐,广受群众好评,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大庆高新法院充分利用“先行调解”的程序优势,借助心理疏导手段,又成功调处了一起离婚案件,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和睦,成为巧用先行调解维护家庭和谐的一个范例。

    原告武某与被告刘某登记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原本家庭幸福美满,却因生活琐事常常发生纠纷,甚至厮打,彼此心结长期未能解开,导致矛盾不断加深,后武某诉至大庆高新区法院,请求与刘某离婚。

    立案后,经征询当事人同意,高新法院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由诉讼服务中心将纠纷指派给经验丰富且具有心理辅导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姜颖姝进行调解。

    起初,调解员姜颖姝通过电话与被告刘某的沟通并不顺利。刘某态度强硬,表示离婚可以,但对方必须净身出户,孩子也必须归自己,且对方不得行使探望权。经过与双方进一步的沟通,调解员凭借多年的调解经验及心理学专业知识,敏锐地感觉到双方仍有感情基础,彼此并未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只是由于缺少有效沟通导致长期积怨,矛盾重重。

    找准症结后,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视频连线的方式,充分运用倾听、共情等心理疏导技巧,耐心地安抚双方,帮助他们释放积压的负面情绪,并引导他们回忆共同生活中的美好瞬间,以此唤起双方的感情记忆,钝化对立情绪。最后,调解员又从法律、道德、家庭责任等角度,向双方分析离婚对孩子成长、家庭关系及自身生活的不利影响,并告知婚姻双方应互谅互让、互相珍惜,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美好的婚姻是一场“双向奔赴”,需要相互理解、包容与付出。

    经过调解员反复耐心调解和专业的心理疏导,原本剑拔弩张、高度对立的二人心态逐渐平和,认识到各自的不足,并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和检讨。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武某撤回离婚诉讼。双方表示,今后将会共同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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