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关键环节。在2024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这一理念,一方面推动先行调解成果“向后延伸”,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面推动执行工作“关口前移”,创新推出七预措施,即在送达《民事调解书》时同步送达《预执行提醒告知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视情形送达“预查封、预处置、预失信”等预强制措施通知书,给予缓冲期,递进采取“预执行”“硬强制”“严打击”措施。既减少“案生案”,维护当事人权益,又彰显司法温度,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宁安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褚某家中牛棚采取预查封措施。 周艺伦 摄
宁安法院执行干警实地走访案涉土地现场。 周艺伦 摄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驻东京城法庭执行团队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托“法庭﹢执行”模式,探索“预查封、预处置、预失信、预限高、预拘留、预罚款、预移送拒执”七项预强制措施,构建“警示在先、履行为本”的先“礼”后“兵”执行机制。这一机制通过“立调保审执一庭通办”全流程诉讼服务,提前告知法律后果,既保持执行威慑力,又为当事人留出主动履行的宽限期,实现“教育惩戒并重、强制和解并行”的效果。
预罚款破僵局:村会计的“信用选择题”
崔某与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本是一场寻常的债务纠葛,却因李某的“失联”陷入僵局。
宁安市五峰楼村村民李某多次向同村崔某借款,累计拖欠2万余元,总以无钱为由推脱还款,经宁安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21536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杳无音信,仿佛人间蒸发。为破解僵局,东京城法庭召开“审执联席会”,共商化解办法。经过该案审判法官提供的线索,驻庭执行法官查明李某名下有3.6亩土地,土地地力补贴或可成为关键突破口。如何得知李某名下土地的地力补贴,这便需要五峰楼村村会计王某的协助。
执行法官向王某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出让王某配合调查李某名下土地地力补贴账户,在王某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却显示李某3.6亩土地2025年两次共计302.16元的地力补贴已打入李某母亲的账户。执行法官根据该线索,深入核查后发现,李某的母亲在银行并无开户记录。
“钱到底去哪了?”面对执行法官的质问,王某先是以“记错了”敷衍,而后又对李某地力补贴真实账户信息从“一问三不知”到不断提供虚假线索。王某的行为已涉嫌抗拒执行。
执行法官严肃告知王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现对你采取预罚款措施!若7日内不能如实提供证明,将正式罚款。”这一记法律的警钟,让王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预罚款”措施的震慑下,王某不仅如实告知地补钱款去向,还主动提供李某在南方务工的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我就是想帮帮李某,没想到这样做,是违法的。”王某说“预罚款”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给他上了一次“普法课”。
执行法官迅速与李某取得联系,电话告知将对其采取预强制措施,并邮寄《预强制措施告知书》。一纸《预强制措施告知书》让李某明晰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所带来的法律惩罚,李某深知无法再逃避,主动还款5000元,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崔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以和解长期履行的方式圆满收官。
预失信攻心计:父亲为儿前程紧急还款
“之前是我不对,我现在就把钱全还完!”4月28日,被执行人陈某主动给东京城驻庭执行法官鲍伟打来电话,表示愿意主动还清欠款。
原本坚持不还钱的被执行人,怎么突然转变态度?原来,徐某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宁安法院审理,判决陈某给付徐某7万余元欠款。派驻法庭执行团队查询陈某名下金融账户根本没钱。执行法官多次对陈某进行释法说理,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扣就扣呗,反正没钱!”陈某还款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鲍伟深入了解陈某的家庭状况后,发现其儿子正值高考冲刺的关键时期,且立志报考军校。鲍伟决定打出“亲情牌”,对陈某采取预失信惩戒,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义务,并耐心劝解:“一旦正式纳入失信名单,孩子政审会受影响,将会与心仪的军校失之交臂。”
这一番话如重锤般击中陈某内心,陈某终于意识到法院要动真格了,深知孩子的前程不容有失,当晚,在法院执行措施的震慑下,陈某四处筹措,连夜凑齐7万元欠款,成功履行判决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预失信’通知是该案成功执结的关键。”宁安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海鸥介绍道。在执行工作中,宁安法院始终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采取“活封活扣”“设置宽限期”等灵活执行措施,努力将强制执行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积极探索创新,推出“预查封、预处置、预失信、预限高、预拘留、预罚款、预移送拒执”七项预强制措施,这种“警示﹢缓冲”措施既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强制措施对企业经营、个人信用的负面影响。
预查封显威力:40头牛牵出18万元还款
“法官,我家这些牛有的十天八天就出栏了,能不能别查封?”养殖户褚某站在牛棚边,看着法官递来的《预强制措施告知书》,心急如焚。看到褚某态度从最开始的拒不配合到现在主动“求和”的大转变,鲍伟觉得这次“预查封”措施发挥了作用。
2025年年初,牛某与褚某一家的30万元借款纠纷,经宁安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然而,褚某一家并未如期履行,牛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褚某一家是东京城镇小有名气的养牛户,名下有40余头牛和5公顷林地承包经营权,还有口粮田若干以及褚某个人名下抵押房产。后两项财产处置受限,法院遂对养殖牛和林地采取预查封措施,并明确告知:“私自变卖将构成拒执罪!”
褚某站在牛棚边,看着法官递来的《预强制措施告知书》在法律威慑下,褚某一家权衡利弊,变卖部分牛,又四处筹钱,一次性给付申请人18万元。
“法官,剩下的欠钱咋还?我要把他家的小牛牵走抵债!”家中突遭变故急需用钱的牛某在电话里急匆匆地和执行法官说道。
就余款如何履行,执行法官和牛某一同来到褚某家。“法官,能不能再宽限一些日子!这些牛我养得不容易,现在卖不了好价钱,等年底行情好了、牛长大了,我卖了一定把钱还上!”听明来意,褚某苦苦哀求。
在交谈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因牛价下跌导致褚某欠下不少债务,牛是褚某一家老小唯一的经济来源。考虑到养牛场内小牛数量较多,将牛即刻变卖,褚某会蒙受损失,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推动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议,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对牛进行查封,按照分期给付方式偿还剩余欠款。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提议表示赞同,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七预机制不是简单的‘以惩代执’,它为被执行人‘划定红线、指明出路’,通过法律预警引导社会诚信。”宁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琨表示。这一创新举措,既积极响应张军院长“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好‘活封活扣’措施,完善失信企业信用惩戒与修复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的要求,又传承“金桂兰民生审判模式”的司法为民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