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法治日报》刊登王昭权署名文章:全力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5-06-24 14:24:42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黑龙江省伊春市是全国重点国有林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伊春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护航绿色发展,努力用法治之笔绘就青山不墨、绿水长歌的美丽伊春画卷。

    一、聚焦改革创新,释放生态保护司法动能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必须完善审判机制、提升专业水平,以改革激发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强劲动能。

    完善审判机制。制发《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运行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市中院及10个基层法院均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有效实现民事赔偿、刑事追诉、行政履职依法衔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辖区伊美区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以巡回审判扩大环境资源审判效果。

    优化队伍结构。优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且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法官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增强辅助人员配备,形成以法官为核心、助理及书记员分工协作、人员相对固定的专业化审判队伍。选任具有环境资源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为案件合议提供专业性意见。

    提升综合能力。坚持办案与调研并重,加快推进环资案件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全市法院选编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18篇,其中1篇入选省法院典型案例,1篇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二、强化协同共治,汇聚生态保护多元合力

    生态保护是一项需要跨部门、跨区域协作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系统观念,打破部门与地域壁垒,努力构建司法、行政、社会多元主体共治格局。

    强化“四方”联动。促进法检公司四方同向发力,与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规范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程序性问题,助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与市森林公安局、检察院就打击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环境资源类犯罪进行会商,以会议纪要形式规范量刑,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与市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情况,密切信息数据共享。

    做实府院联动。与市林草局联合会签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重大敏感涉林案件定向通报机制,提升执法司法效能。充分利用“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聚焦森林管理薄弱环节,加强源头防范治理,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履职合力。积极参与市级重大生态项目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以会商座谈等形式为环保、城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解答涉法涉诉问题,提升环境资源执法规范化水平。

    深化跨域联动。与哈尔滨、佳木斯等7家中院制定框架协议,着眼于松花江、黑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积极推动案件跨区域、跨层级联动办理,明确日常联络、审执协同、能力共建等协作机制,共同守护两江碧水,助力两岸经济发展。

    三、做实防治结合,开出生态保护司法良方

    办理案件不是目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才是关键。伊春市两级法院强化法律刚性约束,找准生态保护与修复“病灶”,开出治理“药方”,以恢复性司法手段促进生态修复取得良好成效。

    创新修复路径。秉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探索以和解、调解、判决等形式推动生态修复金及林木补偿费赔偿。运用劳务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辖区共设立4个司法补植复绿基地,目前已补植复绿8668株、修复受损植被面积196.39亩,展现了司法的预防修复治理功能。

    强化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建议将环境资源审判个案办理延伸到社会治理,近三年,伊春市两级法院共向相关单位发出环境资源保护类司法建议9份。辖区大箐山县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加强保护森林资源的司法建议书》荣获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十佳优秀司法建议。

    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公众开放日、公开庭审、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依托线下线上各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阐释“小案件大道理”。打造“司法赋能 逐绿而行”司法保护教育路线品牌,在辖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景区设立环资教育基地,实现旅游路线与教育路线双线并行,凝聚全民守护生态合力。

    四、坚持绿色司法,增进生态保护民生福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必须以有力司法一体推进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实现“生态颜值”和“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守护群众生态权益。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化解涉森林资源、耕地保护、水污染等环资类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生态权益。以“拍卖式破产重整”助力辖区唯一一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重整成功,带动解决辖区内每天近400吨的生活垃圾问题,有力保障群众健康福祉。

    前移司法服务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伊法调”多元解纷品牌,构建“法院+基层治理单位”的前端解纷模式,将涉林企业、4A级以上景区纳入基层治理单位,扎实做好涉林、涉旅纠纷调解工作。2024年,通过调解为76名彝族同胞妥善解决因林产品采摘引发的劳务纠纷案件,实现法律范围内“最优解”。

    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强化森林食品深加工、桦树汁等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促生态保护和绿色经济共赢发展。推动“环资+破产”审判融合,在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成功封存有毒化学原料81.76吨,有力回应破产企业生态环境治理需求,助力“无废城市”创建。服务生态旅游发展,将法律服务延伸至旅游一线,在9个重点景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就地高效解决涉旅纠纷,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

    向绿而行,不负青山。伊春市两级法院将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司法责任,全力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以司法之力守护好绿水青山,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文章出处: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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