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建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九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材料,这些案件标的虽不大,但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执行局迅速行动,经调查,案件被执行人均为王某峰。
办案法官春节期间前往王某峰家中沟通,发现其母亲病重,正处护理关键期。王某峰表示,春节后回河北工地,可能会有一笔工程启动资金进账,希望法院宽限一段时间。法官经综合考量,认为王某峰并非恶意拖欠,属于客观上“失能”而非“失信”,在做通各位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后,决定给予王某峰一定宽限期。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2025年5月23日,王某峰主动将款项缴至法院,九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建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此次执行中,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彰显司法温度,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