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该院落实省法院部署聚焦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难题,通过构建规范化破产审判体系、创新预重整机制、深化府院联动等举措,形成破产审判“佳木斯模式”。近3年,累计化解企业债务72亿余元,盘活资产超15亿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据介绍,针对破产程序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2023年以来,佳木斯中院制定12项规范性文件,建立“全流程标准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通过简化程序、动态考核管理人等措施,简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51.9天,累计清退经营不良企业1143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破产案件涉及多部门协调,佳木斯中院联合税务、社保等12个部门建立“1+12+N”府院联动机制,通过数据共享、政策组合拳化解难题。同时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提前识别企业风险;重整后建立“一企一档”跟踪机制,累计为30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环保升级等衍生纠纷10余件,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