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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中院:深化多元解纷 共筑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一站式”解纷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5-06-13 09:40:1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省发改委、省司法厅《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近日,鸡西中院联合市发改革委、市司法局在市中级法院召开鸡西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会议,并正式成立“鸡西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

    会上,市中级法院与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共同签署《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润昌表示,必须将调解工作摆在更突出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各项要求,健全价格争议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价格争议快速处理与解决。通过权威、公开、便捷的解决渠道,减少不必要的诉讼,降低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省司法资源,确保民生诉求渠道畅通,有效预防和化解重大价格争议纠纷,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姜海洋表示,此次签署的《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司法行政部门将以贯彻落实本次《实施意见》为抓手,持续探索价格争议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的崭新格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司法行政力量。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沙云凯指出,《实施意见》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领域的空白,为群众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专业的非诉讼解决渠道,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对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部门协同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依托发改委专业优势,提供价格认定支持,保障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发挥司法局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开展;强化法院司法引领作用,做好调解与诉讼的对接,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拓展价格服务领域,将价格纠纷调解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整合各方资源,共同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下一步,鸡西法院将继续创新调解领域,拓宽调解模式,切实解决群众需求。打造“一站式”调解新格局,充分发挥“鸡西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核心枢纽作用,依托“龙法和”云法庭线上解纷优势,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调解方式全覆盖,全面应用“龙法和+调解工作室”定分止争新模式,实现线上调解与线下调解无缝对接,确保群众“只进一扇门,解决烦心事”,力争价格争议纠纷“一次对接,全面解决”。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鸡西市在构建多元、高效、便捷的价格争议纠纷解决机制上取得了关键性进展,必将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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