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化中院:千里奔袭护权益 释法明理促执结 高效执结一起汽车抵押贷款追偿权案

发布时间:2025-06-05 15:48:36



    近日,绥化中院在开展推进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跨越千公里,成功执结大庆某融资担保公司申请执行李某的一起汽车抵押贷款追偿权执行案件,以实际行动捍卫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与温度。

    在这起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抵押车辆进行查控时发现,该车辆竟位于一千余公里外的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且并不在被执行人手中,而是由案外人实际控制。经初步研判案情,实际控制人可能对该车辆无权占有,也是“受害者”,对法院执行也可能存在对抗抵触情绪。面对复杂局面,执行局经研究决定由副局长李红星亲自带队,驱车千里奔赴现场开展执行工作。长途奔波的疲惫没有消磨干警们的意志,他们克服路途遥远、环境陌生等重重困难,迅速抵达车辆所在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执行任务。

    执行干警找到车辆实际控制人后,没有采取简单粗暴的强制措施,而是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通过专业且通俗的语言向其详细说明,其对车辆并不拥有合法所有权,若想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通过相应法律程序进行。在干警们严谨的法律释明和真诚的沟通交流下,车辆控制人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他表示需要时间提交材料主张权利,并承诺若最终确定无权占有车辆,将主动将其交还法院。

    此后,车辆控制人在经过多方咨询了解后,认识到其确无权占有车辆,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慑于法律权威,也被执行干警的专业与耐心所打动,主动将抵押车辆交至法院。至此,这起看似棘手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障。

    此次千里执行行动,不仅展现了绥化中院执行干警不畏艰难、不辞辛苦的工作作风,更体现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释法明理、柔性执法的司法智慧。通过耐心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引导,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主动配合执行工作,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绥化中院将继续深入推进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行动,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着力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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