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深化“四化四解四到位”,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线法官的默默奉献与无私付出。
“法官手记”专栏,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法官讲述办案背后的故事,让我们去感受他的所思所想。
今日,请看第十三期《一场让信任重生的调解》。
桦川县法院丨王微
基层法庭的案件多是家长里短的琐碎,面对宅基地纠纷、赡养矛盾,如果单纯依法裁判,就如同冰冷的手术刀。法律不仅是严谨的法条,也是温暖的守护。我们更应像穿针引线的匠人,用耐心倾听诉求,以同理心化解心结,让调解成为解开矛盾的丝线,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和解,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5年3月,我坐在调解室里,王某手中拿着一张边缘泛黄的欠据,上面的字迹虽然淡了,但依旧能辨认出内容“摩托车欠款8500元”,落款上还有宋某的签名。这是一起事实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却横跨了十余年时光,承载着两个家庭的酸甜苦辣,也让我再次深刻体会到,作为基层法官,我们手中的不仅是法槌,更是化解矛盾、守护和谐的责任。
跨越十余年的纠葛:信任与困境的交织
2009年,宋某因经营需要,在熟人王某的摩托车店赊购了一辆价值8500元的摩托车。当时手机支付并未普及,熟人间赊账交易并不鲜见。王某出于信任,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只让宋某在欠据上签了字。这份欠据,既是交易的凭证,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
然而,此后十六年,王某多次催要货款,宋某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王某原来的信任早已被消磨殆尽,自己的生意周转也需要资金,可对方却一直拖欠,这让他一直耿耿于怀。而宋某在庭审中反复强调“我不是不还,是真没钱还!”调解时我了解到,其实宋某的话也并不完全是托词,这些年他家中老人患病、孩子上学,经济压力确实巨大,并非恶意拖欠。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处理过的许多类似案件:熟人之间的纠纷,往往夹杂着情与理的交织。法律要明断是非,但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如果简单一判了之,或许能快速结案,但双方的矛盾可能就此激化,甚至多年的情分彻底破裂。而我们的职责,不仅是定分止争,更要修复社会关系的裂痕。
调解现场:法理与情理的共振
庭审中,王某攥着欠据情绪激动,宋某则低头沉默,气氛剑拔弩张。我决定先进行调解。将两人请进调解室后,我没有急于讲法律条文,而是先耐心倾听他们的难处。王某说起这些年为了追债四处奔波,生意也受了影响;宋某则哽咽着讲述家中老人的医疗费、孩子的学费如何压得他喘不过气。
“老宋,躲不是办法。你想想,老王信任你才赊账,这一欠就是十多年了,当年王某没签合同就把车给了你,这是多大的信任?现在他遇到难处了,咱不能让好人寒心啊。”我顿了顿,又说:“而且你知道吗?失信不仅影响你自己,还可能影响孩子未来升学就业。现在很多学校对家长的信用情况都有考察,别因为一时困难,给孩子的未来埋下隐患。”
看到宋某眼神有些松动,我又转向王某:“我理解你着急,但老宋现在确实有难处。咱们都是乡里乡亲的,能不能各退一步?法律虽然支持你追讨货款,但如果能协商解决,既能拿到钱,又不伤和气,不是更好吗?”
接着,我开始向他们释法明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你们的买卖合同关系是成立的,欠据就是证据。”我拿出法条,逐条解释,“老宋不按约定支付货款,已经构成违约,按照第五百七十七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我看向宋某,“如果一直拖着不还,不仅要还本金,还要承担逾期利息,甚至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候寸步难行。”
然后,我又对王某说:“你看这样行不行?老宋现在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咱们让他分阶段还,既能减轻他的压力,你也能慢慢拿到钱。”经过一番权衡,两人都渐渐冷静下来,开始认真考虑调解方案。
定分止争:让法律温暖人心
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宋某分三期付清货款,利息按法律规定计算。当两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我看到王某主动拍了拍宋某的肩膀:“老宋,以后有难处咱好好说,别再躲着了。”宋某红着眼圈点点头:“哥,谢谢你体谅,我一定按时还钱。”
看着他们走出调解室的背影,我心中感慨万千。这起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却让我深刻认识到,基层法官的工作不仅仅是坐堂问案,更是要走进当事人的心里,用法律的智慧和人性的温度,化解矛盾于无形。
在结案后的回访中,我得知宋某已经按时支付了第一期款项,王某的生意也逐渐有了起色。这让我更加坚信,调解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让公平正义以最温暖的方式实现。
法官感悟:让法治守护社会和谐
这起持续十六年的纠纷终于化解,作为办案法官,我有几点体会:
第一,规范合同是基础。即使是熟人交易,也应签订规范的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细节。这不仅是对自己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交易伙伴的尊重。就像本案中,如果当初签订了更详细的合同,或许就能避免后续的纠纷和误解。
第二,及时维权是关键。遇到纠纷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普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本案中,王某幸亏保存好了欠据,且有多次催讨的证据,才避免了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果一味拖延,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损失。
第三,诚信为本是核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诚信”,这不仅是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在商业活动中,诚信更是至关重要。宋某因为一时困难拖欠货款,虽然有客观原因,但长期躲避不仅伤害了朋友感情,也损害了自己的信用。而王某的宽容和体谅,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值得我们弘扬。
作为基层法官,我们每天面对的大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每一件小事背后,都是一个个真实的家庭和人生。我们的每一次调解、每一份判决,都在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不仅要精通法律条文,更要怀揣一颗为民之心,用耐心、细心和责任心,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法条中,更体现在老百姓的生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