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红兴隆农垦法院化解伤害纠纷建设平安校园

  发布时间:2014-06-05 10:27:46



    6月4日,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初中学生在校园内被同学打伤的案件,校方近四十人的领导及教师参加了这起庭审活动,原告当庭领到赔偿款。

    5月14日,该庭受理了樊某某诉张某、某中学校园伤害案件,通过主审法官庭审前的积极沟通协调,庭审中,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及辩论后,主审法官通过法理释明,以及从学校应保护自己学生的情感方面入手,促使原、被告协商解决纠纷,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原告在诉后20天内拿到赔偿款,对法庭化解纠纷的快速以及能力给予了赞许。校方也表示,让学校的全体教师来听审,也是给了教师们一个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回去会对学生们就此案进行法治教育,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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