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新闻夜航》报道宁安市法院:“吃”掉地邻一根垄 多年不还引纠纷

发布时间:2025-05-21 09:50:03


    土地是农民的根,如果被侵占势必要向对方讨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宁安市法院就办理了一起因侵占地邻土地而引发的案件。

    不久前,在外打工多年的耿某回到家乡,结果发现自家的耕地变少了,于是找到村委会,请求工作人员帮助其丈量自家与地邻的耕地面积。经过测量,地邻家多了一亩五分地,耿某便要求地邻王某返还被侵占的耕地。

    原来,王某看耿某长期在外务工,于是便侵占了耿某家的耕地。在耿某要求其返还被侵占的耕地时,王某不但不主动返还,还理直气壮地称,自己已经种了这么多年,不能返还。见王某态度强硬,耿某只好起诉至宁安市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过,王某虽然同意返还侵占的耕地,却迟迟未按调解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耿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向王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权利义务关系,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近10个小时的释法明理,王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迟延履行的错误行为,同意返还并交付耕地,双方握手言和。

    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宁安市法院扛牢“走在前列”的司法责任,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审理好每个小案,办理好每件小事,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文章出处: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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