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贤县法院将一场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庭审“搬”进村里,用“家门口的审判”引导群众摒弃“酒驾车技好”“乡村道路无监控”等侥幸心理,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案情回顾
酒后开翻车 老李上了火
一天,老李驾驶着三轮摩托车去地里干活,为避让其他车辆,在急转弯时发生交通意外,连人带车侧翻坠入路边沟渠。挣扎着从田埂上爬起的老李,报警想要寻求帮助。民警赶到现场后,却发现老李一身酒气。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8mg/100ml,远超醉驾入刑标准。面对讯问,老李垂下头,机械地摩挲着残缺的手指:“我腿脚不方便,身体还有疾病,想着喝两杯能缓解疼痛,村里路又熟……”但法律的红线从不会因身体状况而网开一面,再特殊的情况也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老李被以危险驾驶罪起诉至集贤县法院。
巡回审判
典型案例警示村民
敲响危险驾驶警钟
考虑到村内危险驾驶案频发,集贤县法院决定将庭审“搬”进村里,临时搭建的庭审区挤满了闻讯赶来的村民。老李在法警搀扶下,拄着拐杖缓缓走上被告席。公诉机关指出,“经检测,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188毫克,远超醉驾标准。”“作为肢体残疾人士,平衡感和反应力本就受限,却在酒后驾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是将同车人和路上行人置于危险之中!”。经审理,老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旁听的村民也受到了教育。
法官寄语
按照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就算醉驾,一旦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不仅要坐牢、罚款,还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自己和家人以后的工作、生活。交通安全没有“特殊情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大家都能把这起案子记在心里,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