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法院为深入落实“便民审判”、践行群众路线,对受理的16件涉农案件,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
正值农民春耕生产黄金季节,通河县法院速结涉农案件,民一庭按照院里的工作部署,对受理的5件涉土地纠纷案件以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审理,把巡回审判车开到农民家,开到村委会,开到水田地道边,利用农民收工回家吃晚饭时间,用巡回审判方式进行审理。既方便了农民诉讼,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体现了为民司法、“送法到家”。
5月16日,民一庭三名办案人员在刚刚审理完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后,又坐着巡回审判车,匆忙赶到去祥顺镇祥顺村村民陈国辉家的水田地道边,把陈国辉和妻子从田里接到村委会,把原告陈国辉、被告方照安及第三人祥顺乡村委会聚到一起,现场开庭。因原、被告及第三人矛盾较大,被告对村委会将水田地承包给原告耕种非常不满,多次到县信访办上访,诉讼调解工作极其困难。办案法官宋彦华、韩宇了解到,原告系被告亲舅舅,原、被告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不清产生纠纷引发矛盾,双方“反亲成仇”。办案法官找准问题切入点,与原、被告耐心细致的讲法律、讲道理、讲感情、讲亲情,同时也指出第三人村委会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原、被告及第三人均做出让步,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因原告种地急需用钱,法官们又做村委会工作,让其给付部分赔偿款。几经劝说,村委会终于同意立即给付。办案法官又当即把赔偿款送到原告手中。原告激动地说:“今年种地的钱都是抬的,这钱真是雪中送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