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庆市高新区法院:以案为戒 一职务侵占被告人受审

发布时间:2025-04-02 09:51:56



    为进一步深推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国企大庆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辖区民营企业家、职工代表到庭旁听案件庭审。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纪,有力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某民营企业某保险公司大庆支公司副经理及经理期间,通过虚报保险手续费优惠额等手段,共侵占公司财产共计16万余元,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依次进行举证、质证,并围绕犯罪事实及定罪量刑进行辩论,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整个庭审过程流程规范、秩序井然,旁听人员全程专注聆听,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开展了法庭教育,让旁听的每位都能深刻地感受职务犯罪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以及对家庭、对自身身陷囹圄所带来的惨痛教训,真正起到了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效果。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活动简直就是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通过“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其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进而筑牢他们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活动后,一行人还参加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大法庭、羁押室、法官之家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法院工作流程、便民利民举措、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亮点,通过参观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法律威严。

    反面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也是鲜活的“教科书”。下一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将继续以“三争”晋先为总抓手,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用好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教育身边人,切实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并通过深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工作机制、“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遵纪守法的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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