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拜泉法院:教育活动促和谐 巡回办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4-05-30 08:56:43




    拜泉法院始终秉持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坚持宁可法官跑断腿,也不让老百姓多跑腿的指导思想,将审判庭设置在群众最方便、最集中、最需要的地方,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5月26日,民三庭审判人员乘坐拜泉法院新购置的巡回审判车来到了距离县城40余公里的拜泉县新生乡正义村,处理一起商事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把流动法庭设在了田间地头旁的巡回审判车上,这是该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的又一新举措。

    法官们在巡回审判车内开庭审理了原告某邮储银行与被告杨某、吴某等五户农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2年5月1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及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五被告向原告贷款共计本金250 000.00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到期后,五被告均未能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利息。经法官庭前了解,由于该笔贷款为案外人所用,被告暂时又无还款能力,于是审判人员找到了真正的用款人尹某,通过耐心细致的情感工作,案外人尹某终于愿意作为案外担保人的身份偿还贷款,最终促成了原、被告及案外人三方达成的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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