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北人民法院:诉中调解化纠纷 主动履约显诚信

发布时间:2025-02-21 09:52:47



    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从业之要,不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做人一定要讲信用、讲信誉、信守承诺,不辜负每一个信任自己的人。

    案件详情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逊克人民法庭干警收到了这样一条消息,当事人李某通过微信告知法庭干警,其在调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前把欠款还上了,法庭干警为李某的信守承诺回以点赞。

    2019年春季,李某在某农药经销有限公司处赊购了价值四万多元的化肥,并约定当年秋季售粮后将化肥款本息一次性付清。约定还款日期到后,李某只偿还了部分化肥款,仍欠本息合计三万余元。某农药经销有限公司多次催要剩余化肥款,李某都以没钱为由推脱。2024年5月,某农药经销有限公司将李某诉至逊克人民法庭。

    庭审过程中,李某百般推脱不认可欠款金额,称某农药经销有限公司的化肥不好使,导致其粮食绝产;某农药经销有限公司认为正是对李某信任才同意其赊购化肥。承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合作多年,以诚信为切入点,寻找双方调解的可能性。在法官和干警不懈努力的调解下,某农药经销有限公司考虑到李某目前的实际困难,愿意放弃所有利息,只偿还剩余的本金18860元即可。最终,双方当事人约定李某在2025年2月底前将剩余的化肥款还清,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以诉中调解的方式结案。

    案件调解成功后,法官叮嘱李某:“某农药经销有限公司已经很为你着想了,利息啥都不要了,你一定要按时还钱,做人不讲信用可不行!”现如今,李某将化肥款还清后还不忘跟法庭干警说明情况,李某是把法官的叮嘱记到心里去了。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理念,有效运用司法裁判增强人民群众的诚信意识,倡导人民群众自觉形成信守承诺的生活方式,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在司法的温暖与智慧中得到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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