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制定《关于“附类案生效裁判”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旨在充分发挥类案生效裁判的指导作用,落实省法院部署,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在全流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介绍,“附类案生效裁判”工作机制切实将释法答疑深度融入立案、审理、执行、审监全流程。在立案阶段,法院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推送同案由裁判文书,提前明晰法律适用和裁判逻辑,减少当事人因认知偏差导致的盲目诉讼;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精准匹配类似生效判决,向当事人剖析案情、阐释法律依据,促进双方达成和解或接受公正裁判;判决作出后,法官结合生效案例,帮助当事人理解判决背后的法理与情理,增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在申诉过程中,承办法官为当事人提供类案生效裁判文书,通过对比,针对当事人的疑惑进行逐一解答,帮助当事人准确理解裁判结果。
据统计,该制度实施以来,尖山区法院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质效大幅提升,上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3.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