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被执行人长期逃避不配合执行 依法严惩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4-05-21 09:32:15


    5月12日,建三江农垦法院七星人民法庭执行法官带领法庭四名干警冒雨依法对一起被执行人焦某某拒不履行给付债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2013年7月26日陈某某与焦某某在民事纠纷案件中自愿达成协议,约定2013年9月15日焦某某给付陈某某欠款本息共计376000元,到期后陈某某多次找焦某某索要欠款,焦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陈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七星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焦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焦某某长期躲避,逃避执行,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困境。为促使案件快速执结,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渠道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办法和措施,于5月12日中午在某饭馆发现被执行人焦某某,对焦某某拒不配合执行,被依法进行司法拘留。

    本案的强制执行,充分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严厉惩治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捍卫了法律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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