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新闻发布会 | 黑龙江高院公布全省法院“雷霆2024”执行行动战果

发布时间:2024-12-31 17:56:06


    12月31日,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省法院“雷霆2024”执行行动战果,发布6起典型案例。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显波作主旨发布,黑龙江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2024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系列部署要求,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锚定“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通过“雷霆2024”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12.97万件,执行到位334.28亿元,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8134件,执行回款17.18亿元;涉金融机构案件4100件,执行回款9.02亿元。

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显波发布全省法院“雷霆2024”执行行动有关情况
    发布会显示,“雷霆2024”执行行动聚焦主责主业抓办案,展现执行担当,全力兑现胜诉权益,一方面出重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集中整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暴力抗法等行为,全年共累计拘留被执行人1167人次,罚款194人次250.15万元,有效震慑敦促5.68万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精准适用信用惩戒,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6万人次,限制购买机票、高铁动车票70万人次,限制出境305人次。另一方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采取“活封、活扣”“设置宽限期”等灵活执行措施,努力将强制执行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共实现自然人信用修复39025人次,法人信用修复18704次。

黑龙江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李英辉发布“雷霆2024”执行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雷霆2024”执行行动聚焦提质增效促改革,攻坚源头治理,加大保全力度,推动民事纠纷“以保促调”“以保促判”“以保促执”,全年共新收保全案件10.62万件,同比上升83.11%,其中诉前保全6218件,诉中保全大幅提升至10万件,促使5.66万件案件无需进入执行程序即履行完毕。强化判后督促,建立审判执行双向列席及判后督促履行机制,督促4.31万件案件自动履行。促推执前化解,加强对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家事等纠纷的执前化解力度,全年经执前和解成功化解1.35万件案件,执前和解成功率22.32%。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晗宇回答记者提问

黑龙江高院宣传信息处处长黄河主持发布会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徐太航参加发布会

    此外,“雷霆2024”执行行动还聚焦顽瘴痼疾强管理,整治难点痛点,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借助“交叉”执行举措,推动长年久执不结的“骨头案”“钉子案”7779件,取得实质进展3539件,执行到位40.83亿元。
    答记者问

法治日报记者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提问
    刚才我们了解到,黑龙江全省法院“雷霆”执行行动已经开展了七年,成为了龙江法院执行工作的品牌,请您介绍一下,雷霆行动是如何取得累累战果的?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晗宇回答
    “雷霆”行动能够连续开展7年,取得丰硕成果:
    一是得益于黑龙江高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三级法院的同频共振。年初,黑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党广锁同志亲自坐镇指挥“雷霆行动2024”启动仪式,连线最高法院执行局共同视频指挥,对多起涉众涉房产案件集中执行情况进行视频连线指导,全省三级法院统一行动。黑龙江高院制发雷霆行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明确三级法院院长为首要责任人,逐级建立领导机构,院长亲自指挥调度,确保行动高效有序。执行指挥中心发挥“三统一”管理优势,坚持上下联动,跨区调配执行力量,集中攻坚克难。
    二是坚持专项推进,抓实垂直领导。刚刚发布会也提到了,全省各地各级法院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涉民生、涉金融、涉农、涉中小微企业、涉刑事财产刑等领域,开展了具有地域特色的专项行动,我们称之为雷霆行动的子行动,以更好回应各界司法需求。三级法院还坚持把“雷霆2024”作为贯穿全年执行工作的中心任务,推进执行办案有序开展、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彰显司法权威。强制性是执行工作最基本的属性,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执行工作的强制力,也就没有司法裁判的执行力。今年我们制发了《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引领执行法官强化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办案理念,组织三级法院打击拒执罪培训班,让执行人员敢用、活用、用好拒执罪这一法律手段,引导干警既要当好执行员,也要当好“侦查员”,在执行办案各个环节,同步做好拒执犯罪线索固定,确保后续工作“立得住、诉得了、判得下”。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教育和惩戒等精神,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全力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与省公安厅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重点对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布控、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限制车辆年检、布控被执行人车辆等进行协作联动。
    四是坚持执行宣传并重,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理解执行工作的法治氛围。做好执行宣传是法院的责任,也是打击拒执的有力武器,同时能够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及规则意识。全省法院紧跟时代步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执行系列宣传活动,着力打造特色执行品牌,铸造执行精品工程,组织各级法院以“雷霆2024”执行行动为载体,发布专栏新闻、拍摄专题报道,集中呈现一批涉民营企业、涉农、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成果,更好地发挥执行宣传工作的“聚集效应”,不断向人民群众展现执行工作战果,壮大雷霆行动声威。

黑龙江日报记者提问

    黑龙江日报记者提问
    执行工作规范化目前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请问黑龙江法院近年来为推动执行工作的规范化,采取了哪些举措?具体效果如何?
    黑龙江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李英辉回答
    黑龙江高院高度重视执行规范化建设:
    一是坚持“六清”管理,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十清”起底,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排查执行工作中的痛点、堵点,制发《关于开展执行攻坚专项活动的方案》,通过依法规范执行办案流程、涉执财产处置工作、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十项举措”,进一步增强全省法院执行干警“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政治自觉,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树牢“如我在诉”、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破解制约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影响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的执行“顽疾”问题、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执行突出问题。
    二是严格管理执行案款,确保案款及时发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建立“1+16+142”层级案款督办机制,制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延期发放的管理规定》,对于延缓发放执行案款不同情形的延长期限、办理原则、手续及流程进行了严格规范。黑龙江高院设置执行案款发放预警,每周集中提取全省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及超期未认领不明款明细并进行督办,实行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常态化清理,实现执行案款到账后“第一时间确认、第一时间审批、第一时间发放”的“三个第一”工作目标,坚决防止“边清边积”。
    三是有序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三统一”管理职能,广泛开展交叉执行,将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的案件采取督办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治理消极执行行为。制发《全省法院异地、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力督导和纵深推进异地交叉执行攻坚,重点筛查各中基层法院三年以上超期未结执行案件、信访反映问题较多且法院不能实质化解的案件、涉地方保护主义难以执行的案件等三类案件,直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地方保护、执行效率不高、力量不足、监督不到位等长期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实现执行质效指标良性运行。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刚刚发布中提到,龙江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请问龙江法院是如何实现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晗宇回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执行工作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是我们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干警共同的工作理念。精准把握执行的力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在“雷霆”行动中,我们全省法院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执行办案全过程,通过采取“活封、活扣”“设置宽限期”等灵活柔性执行措施,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我们结合最高法院开展的失信惩戒“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四个一批就是依法拦截一批、宽限放缓一批、信用修复一批、删除撤销一批),在全省法院持续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努力做到执行办案“三效”统一。全省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最大限度降低涉企案件的负面影响,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促推地方经济发展。例如《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了《黑龙江宁安:“蓄水养鱼”助力企业获得“新生”》的案例,讲述了宁安市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文明执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相结合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某肉业公司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黑龙江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为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奋力书写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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