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龙江日报》:沿江人民法院 调解并制发首份《离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4-12-30 10:44:52



    近日,沿江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并随案制发沿江人民法院首份《离婚证明书》,进一步保护了当事人隐私,解决了离婚纠纷当事人调解或判决离婚后办理社会事务的难题。

    当事人诉讼离婚后,会因再婚或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等事项,申请法院出具生效证明书用以证明裁判文书生效及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考虑到裁判文书中载明双方隐私内容,可能会造成当事人隐私外泄,而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不能体现是否离婚。近日,沿江人民法院随案制发了首份《离婚证明书》,保护隐私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婚姻状态证明,彰显司法温度。

    今后,沿江人民法院将落实省法院部署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持续关注当事人的反馈与需求,深入探索便民举措的创新与推广,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贡献司法力量。

文章出处: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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