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进程的浪潮中,执行工作不再是片面地追求胜诉权益的兑现,而是在天平的两端,精心呵护着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善意文明执行的新理念,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整个执行案件的进程。它摒弃了传统执行模式的简单粗暴,深入考量被执行人的实际状况与生活处境,让法律的公正与温度在每一个执行细节中交融,开启了执行工作人性化的崭新篇章,也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在徐某某与范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法院展现了人性执法的温暖光辉。徐某某胜诉后却面临执行困境,被执行人范某某因脑出血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于当地养老院接受看护,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法官依据线索深入调查,发现范某某虽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但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退休资格认证,致使养老金停发。秉持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执行工作人员主动作为,执行法官亲力亲为,帮助范某某办理退休手续,细致填写信息表,完成身份认证。在执行工作人员的共同不懈努力下,范某某的退休金得以正常发放,不仅保障了其基本生活与医疗护理所需,也为案件执行带来转机,让胜诉方权益得以实现。
本案中,友谊县法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善意文明执行的深刻内涵,在坚守法律公正的同时,传递了司法温情,彰显了新时代法治精神下人文关怀与执法力度的完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