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宇 男,1971年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曾被评为市优秀党员、市优秀公务员、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市优秀干警,荣立三等功两次。
他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对调解不能结案的及时下判,使案件处理结果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六年来,他共审理民商事案件856件,结案率100%,无一错案发生,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在全院名列前茅,调解结案率达到85%以上。他办案果断,从不拖拉;对当事人热情、温和,从不向当事人发脾气;廉洁自律,从不为个人利益向当事人伸手;办案规范,从不因自己的失误导致当事人的损失。2007年,市人大代表旁听和观摩他的庭审活动后,对他驾驭庭审的能力及判案的水平给予了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