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化市北林区法院永安法庭副庭长王雪峰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8 15:05:40


  王雪峰 男,1966年生,非党,法律本科学历。曾被评为全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市优秀法官,连续5年公务员考核优秀,荣立三等功一次。

 

  他带头组织干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和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服务。多年来,他本人审理案件1100余件。2006年至2008年,他本人审理306件案件,审限内结案达100%,平均审限35天,有的离婚案件当天结案,审结的所有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上访。仅2008年,他拒收受礼金达一万余元。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的经济发展,他经常与全庭同志一道走访辖区党委政府,走访村民自治组织,回访一些当事人,建立了与辖区人大代表联系制度。设立了巡回法庭,到各村和当事人家中办案40件。在辖区农贸大集设立法律宣传站10次,当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当场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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