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法官简易庭开在炕头上 化解交通肇事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4-05-16 08:44:57


    因被告人身体被撞伤不能到庭应诉,为了方便被害人,也为了及时结案,达到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近日,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官会同公诉人把简易庭开在了被告人家的炕头上,通过耐心疏导,释法明理,有效地化解了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被害人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据检方指控,2013年7月20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无证驾驶夏利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拜泉县城人民医院门前左转掉头时,与由南向北被害人郭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郭某受伤。肇事后,赵某驾车逃逸。经法医鉴定,郭某所受损伤为重伤,经交警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赵某被被害人家属擒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同年8月12日,赵某被取保候审。

    为了使被害人郭某及时得到赔偿,拜泉法院的刑事法官真情服务当事人,把简易法庭开在了被告人赵某家的炕头上,通过做大量的调解工作,被害人认识到了因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意赔偿被害人郭某各项损失55 000元,被害人郭某表示谅解不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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