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春友 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曾被评为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市纪委优秀信息员、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立二等功1次。
三年来,全庭共审结案件1894件。他担任审判长组织审理案件1889件,主审案件545件,无超审限及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全庭审结的208件再审案件中,改判102件,发回重审6件,较好的发挥了审判监督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了再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促进罪犯的改造工作。制定了《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审判监督庭各类再审案件审限细化暂行规则》,把全部再审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注重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化解、消除矛盾。坚持廉洁自律,从无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