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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胡华艳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8 14:59:52


  胡华艳 女, 1974年生,非党,法学硕士研究生。曾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全市政法战线创建优良法治环境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1996年,在新兴区法院研究室,六年里她累计撰写的文字材料有数十万字, 先后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30余篇。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文章70余篇。她本人多次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调研员”。

 

  到中院工作后,领导总是把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和涉及死刑的案件交给她办理。三年来,她共计审结各类一、二审刑事案件138件,其中附带民事76件,80%调解达成协议。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当事人上访。她起草制作了《刑事案件判决书样式》和《刑事案件审理报告样式》,在全市法院推行。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件40余人,经她帮教的没有一个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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