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林区中级法院计财装备管理科负责人宫梅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10-18 14:59:15


  宫梅 女,1962年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曾被评为省法院计划财务工作先进个人、林区中院先进工作者标兵、优秀公务员。

 

  作为计财部门的负责人,所管辖的工作既有计划财务装备审计,又有后勤行政事务管理,大到重要财务事项,小到机关车辆和安全保卫具体事务,工作内容繁杂,涉及面广。她参与制定全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继制定了《林区中院财务运行暂行规定》、《差旅费报销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等一批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开支的审核、报销、记账、月报、季报、年报等工作,多年来全院经费开支、报销、工资发放如期正常进行,无一差错。同时,为了缓解办公经费紧张的现状,还多次参与了追加经费的申请工作,共追加经费217万元。计财装备工作连续4年在省法院单项目标考评中名列前茅。截至到目前,基层23个基层法院中有20个法院完成了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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