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绥北人民法院:申请人等钱交住院费 被执行人却百般拖延 看法官如何破解

发布时间:2024-07-11 14:10:10



    “感谢法官帮我沟通,要回欠款,这才能按时交上我母亲的住院费啊!”当事人邹某在法庭交付现场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案情经过

    2019年5月,邹某就与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经绥北人民法院红色边疆法庭开庭审理,法庭依法判决钟某给付邹某全额货款3万元。因钟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给付义务,2022年4月,邹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钟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2024年6月,申请执行人邹某拨通了承办法官黄利国的电话,焦急地说明母亲因病住院的情况,现在2万余元住院费还没有着落,希望被执行人尽快偿还案款。

    经了解,邹某手中并无多余资金,若不能及时缴纳住院费,则会严重影响到母亲的后续治疗。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钟某,向其转达邹某情况,并了解了钟某目前履行能力。面对还款的请求,被申请人钟某显得十分为难,他告诉承办法官,自己在外务工的工资还没有结清,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并拒绝再次通话。

    为及时缴纳老人住院费用,最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面对被申请人钟某的拒不沟通,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与法庭干警一起驱车来到钟某母亲住处,向钟某母亲说明情况,成功争取到钟某母的理解和支持。在钟某母亲的劝说下,法官再次取得与钟某的联系。承办法官趁热打铁,耐心细致地做起钟某思想工作,以情动人,用心调解,引导钟某换位思考,同时,也向钟某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经过法官的耐心说服,钟某同意还清欠款,并于数日后到庭将3万元现金交付至邹某手中。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执行理念,“执”民之所需,“行”民之所盼,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将法律文书的权益转化为群众手上的“真金白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