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装备工作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兰西县人民法院落实省法院部署在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资金追加、数据分析、绩效评价等日常财务活动中不断加强财务标准化建设,推动财务装备工作提质增效。
立足主责主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内部开支逐级审批机制,对费用支出进行从严审查,避免了资金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通过优化资金配置和加强资金监管,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诉讼费、罚没收入均纳入专户管理上缴国库,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装备资金均由财政统一安排支付。年初科学编制预算,年终进行财务决算,并在兰西法院网进行公开,确保了资金使用公开化、透明化,增强了公众对法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规范财务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学习。不断强化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最新的财经法规,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修订《兰西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及责任。出差审批严格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综合办公室、常务院长依次审批签字。大额支出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加强使用公务卡结算,对具备刷卡条件的原则上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于不具备刷卡条件等特殊情况且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的一律出具书面说明,做到遵守程序又灵活变通的报销处理流程。
科学合理谋划,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在固定资产的购置入库、使用管理及报废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实行车辆定点停放、定点洗车、定点维修,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油卡使用和ETC统一管理,确保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有序。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司机职责,对司机进行严格管理,杜绝乱停乱放等违章现象。同时强化日常监管,严明纪律、明确职责,一旦发现违规驾驶公车的行为,严肃处理。
增强工作效能,规范采购管理秩序。大型设备、大宗办公用品等的购置和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和采购限额标准,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面对零散维修或采购目录外等情况,安排专人进行线下询价,及时快速地完成采购流程,并报本单位备案。面对印刷、物业管理等大额项目,通过线上服务工程超市或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流程,做到高效、高质、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