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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法院:多年夫妻闹离婚 “码”上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4-06-03 09:44:26



    近年来,明水县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互联网平台,将速裁审理机制与“龙法和”相结合,畅通线上速裁新路径。

    【基本案情】

    随着一份线上调解协议签署完成,一起离婚纠纷在明水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闻静的调解下顺利化解。闫某与彭某于2016年10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期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闫某依照社区街道张贴的“龙法和”宣传海报上的操作流程提交了调解申请。调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但最终调解未果,遂将案件转至明水县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该案后,闻静立即联系了原、被告。经询问,彭某同意离婚,但现在常住哈尔滨,且需长期出差,无法到庭参加调解。为高效化解双方纠纷,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闻静以线上调解方式开展调解工作。长期分居使得原、被告二人缺少有效沟通,彼此十分不信任,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闻静通过不厌其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地释法明理,劝导二人要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避免让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

    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中,闫某和彭某终于放下心中芥蒂,开诚布公深谈各自的顾虑,将双方积怨说通说透,也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最终二人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了一致意见,婚生女归原告抚养,彭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闫某也保证离婚后将遵守他们之间的约定。

    婚姻家庭案件关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明水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尽力化解双方矛盾、缓和对立情绪,以期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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