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嫩江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与第三人最终赔付原告欠款,以高效的司法服务促进案件了结。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被告公司承建某小区工程,后将此项目中五项人工承包给胡某,胡某又将五项中的一项钢筋工程承包给了高某。高某雇佣原告彭某干工程,由于原告彭某替高某垫付农民工工资,所以要求被告公司及高某给付垫付农民工工资款50万元。
彭某情绪非常激动到法院称,“没有钱过年了”。承办法官仔细了解相关情况,安抚彭某情绪。在现场,承办法官准确核对被告公司与第三人高某和胡某拖欠彭某的欠款数额,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给付时间。经协商,被告公司及第三人胡某同意给付原告彭某20万元,第三人高某同意给付30万元。
本案中,原告彭某作为农民工,替高某垫付了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寒冷的冬季,他们可能会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第50条、第85条规定,雇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且不得拖欠工资。然而,在此案中,被告高某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给彭某,导致彭某不得不垫付农民工工资。这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当庭调解,高效履行。嫩江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源头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人民群众真正关切的社会问题,践行能动司法的实际举措,并为农民工讨薪开通绿色通道,打好根治欠薪“组合拳”,用心、用力、用情让农民工安“薪”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