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伊春市伊春区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03-25 14:52:12


    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伊春市伊春区法院多措并举,努力寻求破解难题途径,成效显著。目前,该院排查出的涉民生执行案件44件,已执结42件,执行标的239万元,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解决廉租房一套。

    该院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节假日被执行人返乡的时机,追踪执行。

    2月5日晚9点左右,该院负责专项执行涉民生案件专案组办案人员得到一条信息,一起隐匿多年的赔偿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已潜回伊春过年,专案组所有办案人员第一时间集中到院里,碰头会后迅速赶往王某家中,此时的王某正准备休息,在惊愕中王某被带回法院,表示没钱愿咋地咋地。办案人通知其家人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得知消息后的王某母亲,不到半个小时送来了全部赔偿款。申请人拿到赔偿款时,激动地说:“太意外了,本以为这钱拉倒了,没想到能全拿到手”。

    他们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千方百计查找涉民生案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

    该院在公安机关和审计部门的配合下,对涉及三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执行人,伊春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强制搜查,扣押出租公司经营账目,依法对公司账目进行司法审计,并约谈了出租公司法人代表。在强大的法律和政策压力下,该公司主动提出向一位申请人全部履行法律义务,并分别与另两位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三起交通肇事案件得以及时顺利执结。

    该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真心实意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

    张某因故意伤害梁某被法院依法判刑,在张某服刑期间,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张某给付赔偿款40余万元,办案人员在穷尽执行程序后,仍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而此时申请人无钱无法继续治疗,情绪激动的梁某多次越级上访。该院一边安抚申请人、一边与区政府进行协调沟通,区政府被法院的工作态度所折服,为被执行人全额垫付了赔偿款。当梁某拿到这笔赔偿款后,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谢谢法院、谢谢政府,这是我的救命钱啊!”。申请人黄某在为被申请人于某开的饭店打工时,不慎将右手卷入和面机,至右手腕部以下截肢,构成一级伤残。申请人居无定所,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异常困难。在该院的不懈努力下,区政府特事特办,为黄某解决一套44平方米的廉租房,满眼泪水的黄某拿着钥匙说,“没想到我还能住上楼房?是你们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