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14日《法律家》报道,比利时议会众议院于2月11日为扩大安乐死法案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最后核准。此次投票以86票赞成,44票反对,12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允许对患晚期疾病的成年人和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实施安乐死,条件包括:遭受持续的无法承受的生理疼痛,以及该未成年人有足够的辨别能力。详细说来,法律要求被实施安乐死的未成年人具备法律上的行为能力,并且要求未成年人对安乐死的实施有清醒的认识。
安乐死法律规定,在药物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当人们遭受着持续的、难以承受的身体疼痛或无法减轻的心理痛苦,因病痛或意外导致人进入一种无法治疗的严重混乱状态时,法律赋予人们自愿提出安乐死请求的权利。刚刚通过的法案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实施安乐死需经过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安乐死法案在比利时国内得到广泛支持,但同时也面临反对者的巨大压力。反对者认为,一方面现代医学可以缓解痛苦,实施安乐死并无必要;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实施安乐死将使比利时陷入伦理质疑的漩涡。
2013年底,比利时参议院、众议院通过该项立法。在国王签署法案之后,比利时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安乐死的实施排除年龄限制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