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家》报道,菲律宾最高法院于2月18日作出判决认为,2012年防止网络犯罪法案针对网络诽谤行为的处罚是合乎宪法的,从而否决了反对者对2012年防止网络犯罪法案的请愿,请愿者认为该法案限制了人在自由空间内的权利。
2012年防止网络犯罪法案明确了多种网络犯罪行为,例如黑客、身份盗用、色情和散布谣言等。2012年,该法案通过之后很快就被暂缓适用,但经过这次判决,法案将在明确限制条件下重新适用。例如,法院认为散布谣言的行为应被判定为犯罪,但只有始作俑者应承担罪责,而信息接收者、分享者与评论者均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法院决定将减轻2012年法案中规定的监禁12年的最高刑期或最低4400美元的罚款。另外,判决还指出法案中某些条款违宪,比如不经法院发布命令而直接实施官方实时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