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哈市道外法官穷尽措施化积案

发布时间:2014-03-24 17:08:55


    2005年,任大爷将其原单位哈市太平区某饭店、哈市某饮食服务公司起诉到道外区人民法院,要求单位为其全额补缴养老保险费用,补办医疗保险手续,并承担直至其退休的所有养老保险费。一、二审任大爷均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受理过程中,道外法院积极开展执行工作,期间累计执行回款3万余元。2012年任大爷退休,此时单位尚欠其应交纳的各项费用两万余元。经调查核实,被执行单位确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因为执行款不能如数到手,任大爷多次到省、市各级机关上访反映问题。对任大爷的上访,哈尔滨市两级法院领导都非常重视,多次接待老人,倾听他的诉求,并要求办案法官一定要搞清楚其真正上访的原因。经多次耐心劝解和释法析理,办案法官了解到,任大爷坚持上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身患癌症,化疗的巨大费用导致老人目前生活非常困难,现在他急需这笔执行回款治病救命。了解情况后,市法院领导指示道外法院一定要最大限度地帮助任大爷解决眼前的困难。道外法院得到指示后立即申请启动执行司法救助程序,院领导亲自协调,多次向道外区党委汇报,得到了党委支持,为任大爷争取到了2.4万元的司法救助款,这件执行积案也最终以案件终结执行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个法院每天都会审理数起案件,可一个当事人一生可能只到一回法院。想赢得他们的尊重和信任,就得真真切切地解决他们的疾苦,即使法律措施穷尽了,咱想办法也要帮一把。对这样的民生案件,执行这种执行款我们不能等,因为他们‘等不起’。”办案法官说完这些话,默默地笑了笑。

责任编辑:执行局综合处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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