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黑河中院向爱辉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23-07-31 09:05:00



    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自“法院+工会+人社局+N”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开后,黑河中院持续关注辖区内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对近期爱辉区涉煤炭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加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发现我市部分煤炭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疑惑和误区。

    为保护企业及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煤炭企业生产安全,构建生态和谐的一流营商环境,依照《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黑河市总工会、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法院+工会+仲裁+N”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黑河中院特向黑河市爱辉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选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全力加强对煤炭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宣传教育力度,尤其是劳动用工相关法律知识,切实负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行监督检查等职能,让企业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及时找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二是推动煤炭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管理、预案机制,从产权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方面进行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同时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规范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提高管理机制的透明度。

    三是对煤炭企业定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通过审查企业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各项许可证照、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外重大合同签署的决策和流程、劳动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材料,帮助企业发现潜在法律风险,迅速采取适当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是倡导煤炭企业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引导企业从尊重职工、理解职工、体贴职工的角度出发,努力培养广大职工的法律素养,支持员工依法维权,重视职工多层次、多样化的需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关系,严格依法维护三者利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下一步,黑河中院将继续强化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风险等,充分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为黑河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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