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用饮水机、喝桶装水,既方便又卫生,可一对夫妻受利益驱使,竟然干起了制售伪劣桶装水的勾当。近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用伪劣桶装水不法牟利的案件。
2011年4月,卢某与丈夫宋某承包经营了一家水厂。在明知没有获得桶装水质检验报告的情况下,他们胆大包天,制售伪劣桶装水。仅仅经过一次过滤,简单的包装和清洗,灌桶里的水就变成了身价翻倍的桶装纯净水。卢某和宋某将伪劣桶装纯净水对外销售,直至去年3月,卢某夫妻共销售不合格饮用桶装水6万余桶,非法销售所得12万多元。害人终害己,最终,二人双双落网。
铁锋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宋某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卢某、宋某各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12万元。考虑到被告人卢某孩子尚小,需要照顾,判处其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