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海林法院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4-03-17 14:36:33


    日前,海林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甜叶菊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为6户农民执回欠款268000元,保证了他们的春耕生产需求。

    2011年,高立新等6名农民起诉田庆龙,要求其给付甜叶菊干叶欠款。经海林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田庆龙给付6原告甜叶菊干叶欠款共计3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忠文等6名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认为申请执行人诉前财产保全的甜叶菊干叶中,有案外人存放的一部分。后陈忠文等6名案外人,又以与田庆龙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海林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应的财产进行担保申请财产保全。2013年9月6日,经海林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田庆龙给付陈忠文等6人欠款14万元。

    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由执行局长亲自包案。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安乐村,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终于在2月14日促使申请执行人、案外人、被执行人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将财产保全的甜叶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交给陈忠文等6名案外人处理,并由案外人补偿申请执行人损失共计4万元;另一部分经申请人同意由法院组织变卖,卖出款项228000元,再加上案外人补偿的4万元,按比例分配给6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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