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却因为被执行人一拖再拖而得不到执行,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辗转千里,近日终于使双方自动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
张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车辆逃逸,经鉴定认定为工伤。张某妻子于某某、儿子张某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促戴委员会裁决七台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给付二申请人赔偿款38万余元。于某某、张某某于2013年11月14日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七台河市新光区法院申请执行,11月15日,新兴区法院将七台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传唤到庭,并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在对其询问过程中得知,七台河市某建材限公司已被北方水泥收购。12月8日,法院派出两名执行法官赶往北京北方水泥总部,历经7天查得北方水泥尚欠七台河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收购款1000余万元未付,立即进行限额查封。随后,法院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传唤到庭,结合最高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其进行宣传教育。今年1月24日,被执行人与二申请人自动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