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一日两案同化解 真情释法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3-04-20 11:07:34


    案情简介

    袁某驾驶出租车与私家车车主李某某因会车一事发生口角并撕扯,李某某对袁某身体进行踹踢,袁某入七台河七煤集团医院住院治疗21天。袁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某赔偿袁某各项费用总计18000余元,被告未履行法定责任,袁某又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李某某以此起纠纷自己也有损失为由,将袁某诉至新兴区人民法院长兴人民法庭。

    法官调解

    办案法官阅卷后,了解该案与之前的一起案件是同一事实,如果将此案处理好,打开两个人的心结,就能起到审一案结两案的良好效果。起初袁某并不同意调解,认为自己没有动手打李某某,一分钱也不同意赔偿,并坚决申请强制执行。法官经详细阅卷,实地调查走访,在掌握详实的第一手材料后,多次与李某某、袁某沟通,综合纠纷发生的起因、经过、损伤情况、责任承担等向双方释法说理,耐心疏导,反复做思想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不再斗气,解除敌意,解开心结,两起案件均和解达成协议,李某某撤回了起诉,同时将执行款当庭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走出法庭。

    社会效果

    以调解息诉争,化干戈为玉帛。今后长兴人民法庭将继续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作为出发点,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发挥调解在解纷中的作用,提高化解矛盾效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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