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减压员、联络员、监督员”的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阶层,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易与当事人沟通、取得当事人信任、有效化解纠纷,从而树立司法权威。去年该院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居多,陪审员协调处理案件的能力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为避免陪审员“只陪不审”现象,他们在案件审理上给陪审员“放权”,使其在案件定性、裁判结果上能独立发表个人意见,真正当好案件审理的裁判员。同时注重加强对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考核、培训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对其参加培训、审理案件、审判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予以记载,作为考核、补助以及任期届满后是否继续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依据,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庭审观摩,召开经验座谈交流会,增强陪审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