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伊春中院召开2023年度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本次会议共六项议程,市法院班子成员分别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十三届37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案件质量提升53项指标情况和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主要工作情况、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推动全市两级法院在新的一年立足新起点、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会上对市法院机关办理专案作出突出贡献的张秋妍等5人进行表彰,对汤旺县人民法院等20个集体、张淑霞等68名基层法院先优个人予以表彰,市法院班子成员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鼓励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伊春法院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业绩。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前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平安伊春建设,全力服务绿色转型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发展中彰显法院现代化的责任担当。要坚持人民至上,大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始终将人民的基本利益诉求和更高司法需求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优化服务中践行法院现代化的宗旨使命。要坚持深化改革,继续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综合配套改革,巩固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司法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在守正创新中提升法院现代化能力水平。要坚持从严治院,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全面推动从严管党治院,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2023年,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锚定目标、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为全面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伊春新篇章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