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牡丹江中院:“四个突出”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2-02 13:49:04



    近年来,牡丹江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采取有力举措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牡丹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突出平等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共审结一审案件27753件,商事案件结案数5985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4.25%。强化民商事案件流程管理,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降至21.70天。

    加大涉企债权执行力度,强化与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为企业执行到位资产7.04亿元,盘活企业资产,激发企业活力。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两级法院受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71件,涉及企业个数51个,涉案金额23804.2万元。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积极邀请各行业工作者走进法院,通过“公众开放日”的形式,对企业家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企业家的守法意识及保护能力。

    突出便民司法,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便捷解纷模式

    两级法院大力畅通网络渠道,借助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互联网+”手段,建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免接触”的诉讼服务。全市两级法院网上受理涉企纠纷6855件,跨域立案224件,通过“云审”系统开庭2170次,参加人员8146人,开庭总时长160646分钟,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实现了疫情防控和解决纠纷两不误。

    与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中心建立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积极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在民商事纠纷化解领域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两级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涉企纠纷55467件,申请司法确认974件。

    突出诚信建设,全力维护胜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积极发挥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主体责任,助力打造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共发布14820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35人次,符合采取限制消费措施5396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与市公安协调推进辖区法院已移送案件的进展,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营造惩处拒执行为的强大声势。全市法院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罪案件8件,司法拘留23人,罚款183.85万元。

    开展“雷霆2022·雪城扫赖”执行行动,加强与市直部门的联合惩戒,共受理涉企业执行案件2695件,执结1616件,执结率59.96%,执行到位5.36亿元。开展小标的额执行案件专项集中清理,对执行标的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攻坚,目前已执结4345件,执行到位财产4344.85万元。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线索8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3件。

    突出有为有畏,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十不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企业交往行为,把握公私界限、处理好亲清关系。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公众开放日”,邀请62批次1529名企业家和企业职员走进法院,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企业家的守法意识及保护能力。开展了领导干部“走流程”14次,同时延伸普通干部深化拓展“走流程”,及时发现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聘请8名中小微企业身份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对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诉讼参与人对全市法院案件评价37167件,整体满意率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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