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通河县法院增选40名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4-03-06 15:09:08


    通河县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制度,优质、高效地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为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增加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效保障。

    为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2014年年初,通河县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对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议确定本着“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招人民陪审员。经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司法行政机关审查、院党组集体研究、报请市法院审核同意等层层筛选、层层考核后,通河县法院在原有14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又增选40名政治素质较好、党性观念较强、法律素养较高、在群众中有威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人民陪审员,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2014年2月28日,通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届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通河县法院关于增补40名人民陪审员的提请,任命杨忠臣等40人为通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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