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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4-03-03 15:08:52


    2月27日,佳木斯中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成员,市法院党委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佳木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保中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组长张伯维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

    王保中阐述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他指出,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把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之中,把法院干警群众路线这根弦绷一绷,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引导干警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他要求,在活动开展中,市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消除模糊认识,杜绝忽视的思想、观望的心理、敷衍的态度、担心的情绪,特别是要克服与己无关和活动高度重视,积极投入活动之中,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佳木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六督导组组长张伯维传达了佳木斯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并充分肯定了市法院党委高度重视、围绕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所做的前期准备工作。他认为,市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快,部署好,准备充分;活动方案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要求,又结合了市法院实际。同时,对市委督导组的主要职责、任务和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了阐述,并从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扎实做好督导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对市法院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六督导组在会场组织开展了对市法院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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