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法院:优环境强作风 护企业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2-10-08 13:58:44



    近日,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待了11名务工人员,他们向法官述说着自己来松岭打工的不容易,眼看国庆节即将到来,没赚到钱回不了家,希望法院能够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在今年春天,王某承包松岭某砖厂部分工作,从牡丹江、鸡西等地雇佣李某等11名农民到砖厂务工,农民工按约完成了安装粉碎机、维修脱硫塔等红砖烧制前的准备工作。后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砖厂暂停红砖烧制,也未向李某等人支付劳务费。李某等人多次向王某催讨劳务费未果,无奈之下向相关职能部门求助,松岭区司法局为李某等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这是一起农民工集体讨薪纠纷,松岭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首先安抚大家情绪,征得李某等人及律师的同意启动了立案前调解,针对他们的诉求一一进行分析,并指出砖厂确实存在经营困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问题。李某等人当即表示法官说的在理。随后,书记员通知砖厂的负责人和承包人王某赶到法院,法官对三方当事人做了调查笔录,将李某等11名务工人员在砖厂务工的情况一一进行核实,使三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达成确认。

    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松岭区法院院领导来到诉讼服务大厅指导并参与调解工作,并表示,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法院工作中的重点,人民法院一定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务工人员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同时,法院也会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帮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样重要,力求能够达成一致,求同存异,在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前提下,也能够让企业渡过难关。

    由于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每个人工种、薪资、提供务工时间不同,相当于同时对11起纠纷进行调解,调解耗时长,晚6时左右,松岭区法院为当事人、律师送上热腾腾的晚餐,体现了人民法院服务当事人的理念。经过法官们耐心释法解疑不懈努力,晚7时许,前来起诉的务工人员与砖厂负责人及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干警们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历时10个小时,在当天晚上9时30分左右各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李某等11名务工人员拿到了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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