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

 

铁力市法院:因工伤认定引起的行政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2-09-07 15:50:03



    “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手续已经办好了,我才接到通知,赔偿款这几天就会到账。太感谢您了,法官!”原告孙某眼噙泪花向法官送上锦旗以示谢意。

    这是一起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案件。原告孙某丈夫张某系某公司资源巡护员,2021年4月28日16时,张某在工作中昏迷,在辗转三地送医抢救后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后张某在办理出院归家途中死亡。张某死亡后,张某妻子孙某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认为张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对其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挖掘细节,经过几番对张某发病、急救、门诊过程记载的调查和对张某病情危急且持续处于病情危重状态的了解与核实,终认定张某系经抢救无效而导致的死亡,而非其他行为导致。张某的死亡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视同工伤的情形,故依法判决责令被告重新对张某的死亡作出是否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被告收到判决书后,表示将依法再次作出相应的工伤资格认定。原告对承办法官认真细致的办案态度和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亲自送上锦旗表示衷心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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