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江市法院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法人企业,因工程造价款的原因诉讼至法院。承办法官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并结合“打官司不求人”的工作要求进行工作方法的创新,积极推进网络调解,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原告公司通过投标承接被告公司房屋建设公司,工程完成后,被告公司因原告未提交相关工程建设资料为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工程款。后经双方协商多次无果,原告因工程造价款拖欠原因诉讼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材料后,认为双方争议不大,事实比较清楚,联系原、被告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但因为双方均不是同江市本地人,于是征得双方同意,约定好时间进行网上远程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不禁感慨道“法官运用网络办案真的是既高效又方便老百姓”。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此次互联网庭审,既突破了地域限制、缩短了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距离,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加提高了审判效率。互联网庭审为庭审活动插上了“智慧翅膀”,使当事人真真切切享受到了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