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马国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付茂丽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蔡力力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丽丹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丽佳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包雪晶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吕行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赵世莹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宋德双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婧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学诗为宝泉岭人民法院院长;
张文阁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名山人民法庭庭长;
高炳颐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军川人民法庭庭长;
李彬为宝泉岭人民法院蜿蜒河人民法庭庭长;
金喜东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再成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刘涛为鹤北人民法院院长;
赵丽为沿江人民法院院长;
宫文博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