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川法院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以案件质效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不断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力度,为审判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可靠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院始终把创建“学习型法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审判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结合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他们“抓三治、兴四风”,注重治软、治懒、治散,大兴敬业爱院之风、苦干实干之风、廉洁高效之风、争先创优之风,引导全院干警深入查摆和整改在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注重实施“人才建院”战略,该院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使法官队伍逐步实现了由经验型向素质型、由学历型向能力型的转变。近几年,全院有12名干警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有9名干警通过了全省法院系统书记员转法官考试。全院先后共举办了法律知识视频讲座、书记员知识技能大赛、法警综合体能训练等各类培训、比武、练兵活动12期110余人次,选派6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坚持在审判实践和法律服务中磨砺人才、培养人才,大胆任用6名青年干警担任各部门正副职,同时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较好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活力,干警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有了新的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本领有了新的进步。
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公正司法。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他们注重处理好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不断提高了审判工作水平和审判质量。仅2013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092件,结案标的5592万元,综合结案率100%,一审发回重审率、上诉改判率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全年无更审改判案件。其中,共审结刑事案件89件,判处人犯153人。审结民商事案件745件,案件调撤率和服判息诉率为全市法院最高,执结案件237件。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两项指标位居佳木斯市法院第一;注重司法效率,及时化解纠纷。该院为有效解决当事人讼累,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不断提高诉讼效率,使进入程序的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2013年,当庭裁判案件490件,当庭裁判率为65%,适用简易程序案件684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7.76%,综合结案率为99.6%,位列佳木斯市法院系统第一名。
延伸审判职能,服务辖区群众。每年年初,该院都针对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特点,派出骨干力量全力配合县、乡党委、政府解决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利用法律资源优势,他们还十分重视便民服务,为方便辖区群众诉讼,2013年新购置了一辆巡回审判车,深入农村偏远山区、集市等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上门活动,为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建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